9月2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47万元。
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4.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另外,相关责任人茅蔚被罚款3.4万元。
据此前外汇局公布的罚单中显示,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 “东方电子支付”)则因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月累计收支总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被责令改正、警告以及罚款12.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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