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快汇宝APP-手机秒变POS机
快汇宝官网

联系我们

邮箱:2816166482@qq.com
电话:1592854503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快付通快汇宝项目运营中心 在线咨询

行业动态

银保监会发文提示:租借信用卡有风险!

作者:闪电宝官网 发布日期:2022-09-24 17:48 浏览次数:
9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租借信用卡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指出,在开展信用卡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持卡人将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等不当行为或误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极易造成持卡人资金和征信受损。

为此发出风险提示称,广大信用卡持卡人应当正确办理和使用信用卡,不要将自己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以免给本人及家庭造成损失。

银保监会发文提示:租借信用卡有风险!(图1)

银保监会发文提示:租借信用卡有风险!(图2)
信用卡租借有风险
银保监会发文提示:租借信用卡有风险!(图2)

1、极易过度透支及征信受损


持卡人出租、出借信用卡,可能导致信用卡过度消费、资金过度透支,因无力还款造成的信用卡逾期不仅会产生巨额利息、复利及违约金,还会损害持卡人个人征信,影响持卡人申请贷款,甚至引发司法诉讼等。


此外,持卡人个人信息也存在泄露风险。


2、造成违规使用信用卡


持卡人将个人信用卡出借,如借用人使用不当,将信用卡额度款项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或典当、抵押、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将给持卡人带来违规用卡的风险,容易导致信用卡被发卡行降额、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甚至需要承担罚款、罚息等违约责任。


3、埋下违法犯罪隐患


持卡人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人、出借人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明知或主观综合认定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非法持有或向其出租信用卡,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最高法、高检两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收购、出售、出租单位支付账户的,非法开办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的”认定为明知情形的主观犯罪。


《刑法》有关条款对信用卡持有及使用和管理都有明确规定,使用不当或非法持有极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银保监会发文提示:租借信用卡有风险!(图2)
正确办理使用信用卡
银保监会发文提示:租借信用卡有风险!(图2)
1.要按需办卡

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习惯、还款能力等日常实际需求办理信用卡,避免盲目办卡、过量办卡。办理信用卡相关业务时要通过银行的营业网点或官方APP、网上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

2.要合规持卡

要及时注销长期睡眠卡或无用卡,以免疏忽管理造成遗失或产生年费、利息、违约金等。同时,要注意信用卡持卡安全,不要轻易将卡号、密码、验证要素等信用卡个人金融信息透露给他人,谨防上当受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

当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受到不法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与发卡银行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3.要正确用卡

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科学、理性消费。要坚持“量入为出”,防止过度消费,更要防止因大额负债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

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应充分了解信用卡账单生成日、计息、免息还款期、分期付款等相关规定,避免还款逾期等带来的不良后果。

31244,POS机申请办理请添加客服微信号:shandianpos


信用卡资讯 信用卡

相关文章: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

15928545038

手 机:15928545038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快付通快汇宝项目运营中心

扫一扫,加微信

Copyright © 2002-2021快汇宝官网丨快付通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20220159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