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持牌支付机构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开店宝”)对外发布声明。
声明表示,开店宝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开店宝”名义,在上门服务过程中虚假宣传,以诱导、欺诈等方式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开店宝公司严正声明,对于上述冒用开店宝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非法牟利的行为,坚决打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小编了解,开店宝公司上述声明疑似为针对此前媒体报道《上门办高额度信用卡还免费送POS机?南宁多位市民称被“开店宝”套路了》的回应。
就在一个月前,南国早报曾报道,南宁市民方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被业务员上门推销“开店宝”POS机“套路”。
方先生告诉记者,2月9日一名业务员来他店里推销信用卡。除了办理信用卡,该业务员还说办卡后免费送一台牌子为“开店宝”的POS机。
方先生说,他一般不会相信直接上门推销POS机,套路很多。但因为这是开卡福利,让他放松警惕。绑定好POS机对应的账户后,业务员让他试刷一下。按照业务员指示,他刷了299元,但钱却没有到机子绑定的账户上。
方先生说,刷卡后业务员才告诉他这笔钱是系统接入费,6个月后返还。方先生怀疑业务员当初说的POS机系统接入费是套路。
彼时,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业务员未提前告知系统接入费属于不规范操作,近期广西分公司已接到几起类似的投诉,他们将尽快处理此事,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同样在上个月,开店宝因存在支付违规行为,领到央行两张罚单。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多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开店宝等多家支付机构因存违规行为领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银罚决字〔2022〕年第15号”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存在“1.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2.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4.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开店宝处以罚款人民币83万元。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多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开店宝等四家支付机构因存违规行为领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银罚字〔2022〕第2号”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存在“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开店宝支付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0元。
据显示,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核准在全国范围开展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2017年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显示合并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在原有银行卡收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的区域性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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